一、备案主体
全市公司、合伙企业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是《管理办法》目前规定的备案主体。
注意:个体工商户无需备案受益所有人。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境内公司、合伙企业的分支机构,暂时无需备案受益所有人。
二、受益所有人
受益所有人是指最终拥有或者实际控制备案主体,或者享有备案主体最终收益的自然人。
标准1: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备案主体25%以上股权、股份或者合伙权益的自然人。
标准2: 虽未达上述股权比例,但最终享有备案主体25%以上收益权、表决权的自然人。
标准3:虽未满足标准1,但单独或者联合对备案主体进行实际控制的自然人。
受益所有人可能不止一个自然人,任何满足上述三个标准之一的自然人都应作为受益所有人进行备案。如果通过上述标准均不能确认受益所有人,则应当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的人员视为受益所有人。
三、备案时间及要求
未按规定登记受益所有人信息的备案主体,需在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备案工作,逾期未备案的企业,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将依据有关法规规章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备案主体联合给予惩戒。
其中,企业注册资本(出资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股东、合伙人全部为自然人;不存在股东、合伙人以外的自然人对其实际控制或者从其获取收益;不存在通过股权、合伙权益以外的方式对其实施控制或者从其获取收益的情形。如果备案主体同时满足上述4个条件,仅需在备案系统中勾选“承诺免报”即可。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应当将法人代表视为受益所有人。
四、备案系统入口
1.通过互联网 登录进入“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qcdzh.scjg.henan.gov.cn/)进行备案,手机可扫码登录。
2.通过“河南掌上登记”APP登录备案。


五、受益所有人备案参考资料
1.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视频教程(网页版)
2.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指南
六、 咨询服务热线:
全国统一咨询服务热线:021-58899966;
河南省咨询服务热线:0371-69089600(2026年7月1日后停用)。
本次备案由中国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推进,旨在规范市场主体管理。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