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区域专利转化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9-0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推进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支撑能力,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根据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河南省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拟开展2024年区域专利转化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支持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本市中小微企业以转化实施为目的,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获取专利技术,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完成专利权转移或许可合同备案手续、产生经济效益的,按照专利权转移、专利许可的件数给予奖补,每件专利最高奖补1.5万元,同一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专利转移转化。许昌市内高校、科研院所面向全国各地中小微企业开展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专利转化工作,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完成专利权转移或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的,按照不超过专利转让许可合同实际到账金额10%的标准给予奖补,同一主体奖励金额不高于15万元。

(三)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备案手续的相关主体,按照专利质押贷款金额分类分档给予奖补(不重复奖励)。

1.鼓励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对符合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条件的企业,融资额在200万元(含)以下,对质押过程中产生的评估费用、银行利息等予以1万元奖补。

2.鼓励服务机构为企业专利质押融资提供服务,对为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提供服务的担保、评估、保险等质押融资服务机构按照以下原则予以奖补:

(1)每完成企业单笔融资额在200万元(含)-1000万元之间的,每家给予1万元奖补;

(2)每完成企业单笔融资额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之间的,每家给予2万元奖补;

(3)每完成企业单笔融资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每家给予3万元奖补。

3.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工作。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专利质押贷款,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备案手续的,按照上一年发放专利质押贷款金额、惠及企业数量等因素给予奖补。单个金融机构年度此项奖补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四)支持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对许昌市企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平台完成专利产品备案,并被认定为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的予以奖补,专利密集型产品中专利数量低于5件(含)的,每件产品给予1万元奖励;专利密集型产品中专利数量5件以上的,每件产品给予2万元奖励,同一单位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五)支持开展专利导航工作。围绕产业核心技术、未来先导技术,促进专利导航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协同互动,提升专利高质量供给,预计于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专利导航报告的企业微导航项目,每个项目奖补3万元;其中技术先进性强、知识产权管理、运营水平较高的项目,奖补5万。

(六)支持围绕专利转化开展宣传、分析、培训、服务工作。鼓励围绕专利转化对接、专利质押融资等方面,开展宣传培训、业务交流、转化运营等专利转化服务,整理挖掘许昌市专利转化的典型经验、案例、措施、效果,开展宣传报道,促进专利价值实现。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资信可靠。在承担其他财政资助项目或生产经营中无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所申报的项目不重复奖励。对已获得其他(含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三、申报程序和项目确定

(一)单位申报。各项目申报单位结合自身条件和工作基础,按自身条件选择项目,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5),并根据申报书的内容,逐项提供对应的佐证材料。

(二)形式审查。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牵头,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进行专家评审。

(三)专家评审。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牵头组织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并进行现场核查。

(四)网上公示。对于通过专家论证的项目,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将及时在网上公示。

(五)资金发放。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按程序发放奖补资金。

四、其他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要确保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将项目申报书和相关佐证材料(包含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主体身份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件按照一式2份提供。项目申报单位要将所申报材料交由当地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初审,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初审后进行汇总,按照各附件中的项目申报要求将材料报至相关单位,同时报送电子版(包括Word文档和PDF扫描件)。

申报书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其他材料盖骑缝章,必要时提供原件查验。纸质材料请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制作,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申报书在先佐证材料在后,佐证材料应提供目录清单。

 

   附件1:支持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项目.docx

   附件2: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移转化奖补项目.docx

   附件3: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docx

   附件4:支持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项目.docx

   附件5:支持专利导航项目.docx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