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获证企业年度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区分局,各相关企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要求,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自取得生产许可之日起,企业应当按年度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请各县(市、区)局,市局各区分局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所有获证企业,认真做好2024年度自查工作。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应在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的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中工业品监督检查年度报告办理事项提交自查报告(上报文件格式为:加盖公章的自查报告照片插入到word文件中,自查报告Word模板可在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外网下载)。
按照省局行政职权下放的工作要求,2024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度自查工作的网上审核工作现已下放至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请各县市及建安区产品质量管理部门,要严格依照职权开展工作,依法规范督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报自查报告工作(http://59.207.104.162:2000/MainFrame.jsp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及证后监管系统)。市局各区分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度自查审核工作仍由市局办理。
2024年9月9日
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工作的通知附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