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2日至8月2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许昌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9月1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许昌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9月20日至12月20日,进行了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河南省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许昌市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成立了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驻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落实情况督查、进度汇总上报等工作。本次巡察反馈共提出16项37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37个问题。巡察移交的8件问题线索,已办结5件,按照市纪委要求移交市纪委并案办理2件,移交鄢陵县纪委办理1件,其中,立案1件,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6人。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1.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未经党组集体研究,持续抓整改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够。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市局党组会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纪委书记王如厂在巡察反馈会议上的讲话。二是细化整改方案。党组会两次专题研究整改方案,积极与巡察办、驻局纪检组沟通,有针对性的修改措施。分管领导与问题整改科室再次研究,形成了较高质量的整改方案。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先后9次在党组会上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组织5次组组会商会分析研判巡察整改中出现的问题。在年度考核细则中列出整改考核事项,在对班子成员撰写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通知中要求要有整改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
(三)问题整改有漏项
2.巡察反馈指出“2020年社会餐饮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抽检计划未落实到位”问题无相应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任务。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结合许昌实际,在2025年抽检计划中对社会餐饮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监督抽检任务加以明确。二是扎实开展。对2024年社会餐饮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抽检情况进行汇总,截至11月20日,全市各级完成社会餐饮单位抽检2512批次,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抽检2064批次。三是强化落实。组织科室全体人员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对抽检计划执行情况做到全程提醒、动态跟踪。
(四)整改落实不及时
3.巡察反馈指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得不牢”。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站位。市局党组深刻把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意义,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安排意识形态工作,坚决守牢意识形态思想防线。二是示范带动。由党组书记牵头,在专题党课、廉政谈话、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各支部书记在支部讲党课中对意识形态责任进行专题教育。三是台账推进。根据本轮巡察反馈的问题,专门制定意识形态方面的整改方案,把所有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尤其是严格把控完成时间,避免出现“整改落实不及时”问题出现。
4.巡察反馈指出“特种设备监管存在盲区”。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统筹安排,抓好组织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4年许昌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计划》,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强化保障措施。截至2024年9月底,已完成对全市83家电梯维保单位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电梯维保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监管水平。8月4日至6日,举办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业务知识和安全执法培训,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执法人员120余人参加了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业务素质水平和履职能力。三是加强信息录入,规范电梯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录入电梯信息,截止10月22日已录入电梯数28068台,实现乘客电梯信息录入全覆盖,持续做到动态应录尽录。
5.巡察反馈指出“落实‘四个最严’有薄弱环节”。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2024年,市局先后两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统筹。对工作进度进行跟踪督促,要求各县(市、区)、市局各分局在资金落实到位后十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局及时进行汇总分析。三是持续推进。2025年起对省局有报送时限要求的工作事项,开展督察督办,对报送不及时的单位进行通报。
(五)问题整改不扎实
6.用已完成工作代替巡察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摸底,梳理企业需求。通过开展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和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了解企业经营情况,掌握意向企业的资金需求和困难,初步筛选出有质押融资真实意向的企业18家。二是积极宣传,开展政策宣讲。11月6日、7日、8日,举办三场许昌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宣讲活动,特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运营专家老师进行宣讲,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三是落实政策,进行项目奖补。积极争取河南省区域专利转化奖补项目申报,争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资金,提高企业积极性。
7.涉粮专项巡察反馈指出“在落实‘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中,局党组不够重视”,制定整改措施为“将秋粮收购前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纳入2022年度工作计划”,整改佐证材料显示“2021年已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却未提及2022年度是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职尽责。10月18日,市局党组会传达学习《反食品浪费法》及省市落实粮食安全省长市长责任制工作方案及考核工作通知精神,并听取市局2024年秋粮收购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要求加强粮食市场巡查检查,切实规范粮食领域市场秩序。二是精心安排部署,加强督促指导。10月8日,市局印发了《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秋粮收购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步骤和要求。10月11日,市局印发了《关于规范2024年秋粮收购及相关涉农产品市场行为提醒告诫书》,要求相关经营主体自觉守法经营。10月11日、12日,市局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到各县市区局开展了秋粮收购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督导调研工作,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工作实效。组织执法人员以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环节为重点,对辖区内各类粮食经营主体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实现了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的全覆盖监管,粮食经营主体对依法依规经营的认识明显提高,粮食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现象明显减少。
8.落实打折扣。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企业回访制度。10月18日印发了新开办企业回访制度,对回访对象、回访内容、回访形式、回访纪律进行了明确要求。二是建立未回访企业台账。对未回访企业建立了台账,明确回访责任单位,回访台账包含企业名称、联系方式、企业满意度。三是认真开展企业回访。组织人员对未回访企业台账中的全部企业进行电话回访,回访企业数量达到既定目标,且资料整理与存档工作规范有序,能够实时准确记录和呈现满意度调查结果。
9.涉粮专项巡察反馈指出“党组会未传达学习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下发的4份重要文件”,制定的措施为“召开党组会,集中学习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相关通知,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实际未集中学习,仅进行了工作部署。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文件。10月18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集中深入学习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下发的4份重要文件精神,确保深刻领会粮食安全精神内涵与重要意义。二是强化工作部署与落实。在深入学习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加强督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11月13日,市局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对许昌市东城区餐饮店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督导检查,切实履行好保障粮食安全的职责。
10.整改“一阵风”。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将粮食企业的抽查检查列入市局年度工作计划,监督企业遵守粮食加工安全标准,确保粮食加工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二是积极开展监督检查,指导辖区局依照年度检查计划对辖区内的粮食企业开展检查,每年在麦收和秋收之后的一个月内开展检查,检查企业数量不低于总数的10%。三是制定《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超标粮食监测管理制度》。加强粮食产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高粮食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11.整改质效不佳。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公车管理、使用等相关规定,全面排查公车维修、加油等情况,严格规范公车使用流程和使用范围。二是完善制度。制定完善《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对违反制度使用公车等其他公共财物的行为进行追责问责。三是加强督查。在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7个节假日前,发布《节前廉政提醒》,提醒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要严守纪律规矩,强化自我约束。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六)以巡促改不到位
12.巡察反馈指出“权力运行不规范,执法存在瑕疵”,外出执法报备制度落实不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执法规范性业务培训。综合执法支队开展了十月份执法业务技能培训,领学并讲解《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二是完善外出执法报备制度。按照《许昌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案源管理制度(试行)》严格落实案源管理制度,并按要求登记;撰写印发《许昌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备案管理制度(试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三是针对执法薄弱点加强学习。向执法大队(专案组)发放行政执法规范化相关的第20期执法工作提醒《申请强制执行应注意期限事项》、第21期执法工作提醒《当事人不配合调查,执法人员该怎么办?》、第22期执法工作提醒《市监局该如何查处虚假广告案件?》,提升执法技能。
(七)以巡促治成效不明显
13.推动解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不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属地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禹州市局于2024年4月28日对电梯维保和使用单位进行了约谈,要求电梯维保公司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落实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使用单位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二是于3月20日召开了2024年度特种设备工作会,安排部署2024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会上通报2023年电梯应急处置情况,要求持续加强电梯等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4月17日、9月27日分别召开特种设备工作推进会议,研究安排部署特种设备工作,及时解决特种设备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11月11日对2024年电梯救援处置情况统计分析,发送属地监管部门及有关企业,督促指导解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九)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存在薄弱环节
14.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不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022年-2023年,市局收到许昌中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产品报告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调查工作。经过细致调查,确认中禾公司涉事产品并非其公司生产,而是假冒产品。目前,该公司已发布解散公示。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抽检工作,市局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提高监管效能,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召开工作推进会,向各单位通报了多批次不合格生产企业情况,要求持续加强对3批次以上不合格生产企业和属地监管部门的督导力度。二是针对存在多批次以上不合格生产企业情况,会同生产科,召集各单位主管局长和股长进行了集体约谈。三是依托省局专家团队于11月7日、8日到建安区、襄城县、禹州市帮助企业进一步排查和整改存在问题。四是在2025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中,明确要求市本级承检机构和各单位加大对偏远乡村小食杂店抽检力度。
15.反映食品、餐饮服务类问题数量居高不下。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多领域专项整治。先后开展了肉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三小”治理提升专项行动、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等,建立长效机制5个,制定地方标准1个,团体标准1个,组织行业协会发布公开倡议1份,目前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二是开展优质消费环境建设。在全市市区范围内积极培育“诚信优质消费示范点”,引导食品经营者实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公开承诺,提供优质的消费环境。三是开展消费维权效能提升活动。开展投诉举报“五进”活动,指导辖区内较大规模的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等在自己的经营场所内建设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今年新增“五进”站点768个。
16.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作用发挥不充分。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提醒约谈。10月30日下午,根据八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工作安排,市局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事项提醒约谈会,对各县(市、区)局、市局各区分局进行了约谈,并及时填写了约谈记录表。二是及时组织学习。11月1日,市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会上学习了《河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规范》。三是开展督导检查。10月22日至10月29日,市局联合督导组,对9个县(市、区)农村集体聚餐工作开展了集中检查(每个县市区各选取了2个乡镇)。四是积极开展培训。10月31日,市局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暨农村集体聚餐工作培训会议。
17.特种设备监管有弱项。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魏都区分局向宏伟热力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局于7月31日向魏都区人民政府发送《关于消除许昌宏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安全隐患的函》,向许昌市安委会办公室发送《关于加快推进许昌宏伟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的报告》,9月2日通过省锅检院许昌分院检验合格,安全隐患已消除,魏都区分局于11月19日再次对宏伟热力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二是加强96333电梯信息系统日常维护,持续做到动态应录尽录,已于10月22日完成了28068台电梯信息录入,实现了电梯信息录入全覆盖,确保电梯定位信息准确。三是分别在9月20日、9月24日、10月16日召开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共培训安全总监、安全员355人;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累计检查企业1156家次。四是加大宣传力度,6月14日开展“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咨询活动;6月29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日”进企业、进社区宣传活动;9月份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
(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存在不足
18.以标准化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不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9日组织了由市局相关科室参加的“许昌市市场监管局粉条标准宣贯会”,开展粉条标准的学习宣贯。11月1日,市局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了粉条类标准,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在粉条行业培育以“盛田农业”为龙头标杆企业,引导龙头企业申报“许昌市市长质量奖”“河南省美豫名品”。三是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粉条行业的监督检查,严把生产许可准入关,积极协助、指导禹州市局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支持小作坊进行提档升级及企业规模化生产,逐步实现龙头带动和规模效应。
19.服务市场主体增量提质不够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2024年10月25日,市局第45次党组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强调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升登记便利化水平。二是制定了企业开办服务帮办代办制度,优化企业开办帮办服务措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咨询、指导、结果发放等服务,有效解决企业在申请材料准备和网上申请中遇到的问题。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正在制定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方案。三是持续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局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进行选拔和推荐,已完成推荐上报工作。四是摸清底数,及时掌握我市市场主体登记情况,整改期间每月底对全市市场主体登记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市场主体实有数量、新设市场主体数量和注销市场主体数量变化情况。
20.质量品牌培育不够平衡。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进行评审政府质量奖,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第一、三产业中的重点企业优加粮、盛田农业、卓宇、颐恒健、厚生堂等列入质量奖培育名单,强化创奖培育。组织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参加10月20日至23日在郑州举办的卓越绩效自评师培训班并获得自评师证书。目前,上述企业已全部列入政府质量奖培育库。二是实施梯次培育。结合许昌市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将世纪香食用菌有限公司纳入河南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培育名单;在第三产业中,将开普检测、胖东来商超等优势企业纳入河南省省长质量奖培育名单、将三鼎华悦大酒店、亨源通商超纳入许昌市市长质量奖培育库。三是适时科学调整比率。在今后市长质量奖评审中,更加侧重第一、二、三产业均衡发展。将提名奖10个名额比例设置为第一、三产占比50%,第二产业占比50%;市长质量奖5个名额中,第一、三产2个,第二产业3个。根据每年申报企业情况适时扩大或减少比例。
21.知识产权保护不够有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11月1日,市局党组组织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的重要论述,以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河南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许昌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深了全体党组成员对知识产权战略意义的深刻理解,强化了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感与责任感。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先后开展了第四届中国(长葛)顶墙装饰材料博览知识产权服务保障专项行动、2024年专利商标执法专项行动、知识产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地理标志、电子商务领域商标专利专项执法行动等行动,坚决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三是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2024年,市局先后举办了《商标法》执法培训、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能力提升专题讲座,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知识产权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22.优化营商环境存在差距。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市局发挥牵头作用,提前谋划,稳步推进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印发了许昌市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召开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发布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通报。二是提醒各地各监管部门合理安排工作进度,要求10月底前完成90%,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三是逐单位检查验收。在12月20日前完成对各成员单位的检查验收。截至11月1日,全市建立部门联合抽查任务1202个,已完成1128个,任务完成率93.84%,任务完成率位居全省第一。
(十一)落实“两个责任”不力
23.廉政风险点排查不认真。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市局机关党委将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观看警示教育片”纳入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的活动内容。各级党组织利用“主题党日”详细解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安排观看了中央纪委发布的四集专题片《持续发力纵深推进》。从而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廉洁意识,守住纪律红线,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市局机关纪委随机走访了禹州市、襄城县、建安区共5家食品企业,深入了解企业对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诉求。三是开展风险排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认真围绕职责对各自领域廉政风险点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排查共发现廉政风险点113个,制定防控措施218条。
(十二)作风建设不严不实
24.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市局组织相关科室和单位对投诉情况进行调查,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与研究中心到投诉业主家中进行走访调研,制定检测试验方案,分别从燃气表检定、比对,不同燃气表比对,不同供气方式比对,燃气气体质量检测、燃气管道等五个方面对“燃气费用上升”问题开展了试验及检查,经检测未发现换新燃气表有计量异常现象,未发现燃气公司向管道内掺氮气等行为。二是物价监督管理分局和计量科已于2024年9月29日下午到天伦燃气公司进行督导检查,要求天伦燃气公司认真对待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目前天伦燃气公司已于2024年7月制定《客户投诉管理办法》,要求接到投诉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完毕,建立客户回访制度。三是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处理有关燃气的投诉,市场监管局等各部门配合,对消费者通过12345、12315投诉举报燃气表计量有误的,积极与消费者沟通,积极回应消费者的需求,对有检定要求的积极组织业主、天伦燃气公司到市产质量检验检测与研究中心对燃气表进行检定。对于消费者投诉有检定需求的(未通过12315、12345平台投诉),由天伦燃气接诉工作人员直接与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与研究中心实验室联系,第一时间进行检定。
25.工作效率不高。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办公室补充完善了《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工作规定》,对信访文书送达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执法稽查科发布了《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同城案件线索、协助调查等执法文书移交的通知》,对执法文书送达方式和送达要求进行了规范,确保了执法文书移交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十四)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
26.党组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落实末位表态制度不严格。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决策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中共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制度》,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并印发,以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议事程序,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二是细化表决程序。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党组书记在其他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最后进行表态,确保决策过程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三是加强会议管理。会议记录人员详细记录党组成员的发言内容、表决情况以及最终决策结果,确保会议记录完整、准确、真实。
(十五)抓党建工作不够有力
27.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开展问题排查。支队党委下发通知,督促各支部围绕支部换届、委员补选、党员发展、组织生活等方面开展问题排查,认真剖析,逐条逐项制定措施。二是积极进行针对性整改问题提醒谈话。10月、11月,支队党委对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的关于车辆租赁、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相关问题对相关科室、大队、支部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问题单位对照措施逐一落实。三是建立提醒谈话三级全覆盖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谈话提醒三级全覆盖机制”的工作方案》,建立了提醒谈话三级全覆盖制度,并明确时限定期开展。四是深入开展党务知识培训。组织各支部支部委员及2022年、2023年新招录公务员开展了党务知识培训,助力提升支队党务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五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10月31日,支队党委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全面对照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压实整改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六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反馈问题集体提醒约谈会。10月,支队党委书记对各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以及党建人事科全体同志开展了巡察整改反馈问题提醒约谈会。同时,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各支部认真开展对照检查,积极整改,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七是支队党委书记与各支部签订《基层党建目标责任书》。10月,支队党委书记与各支部签订《基层党建目标责任书》,持续推动各支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任务落地。八是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11月,组织各科室、大队(专案组)对照自身职能,认真对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开展自查。通过自查,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7个,并制定了风险防控措施,力争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九是严格规范支队党的组织生活。制定印发支队党委《关于严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提升支队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28.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约谈提醒。10月30日,市局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提醒约谈会,对市局机关各支部书记、局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并填写提醒约谈记录表。二是开展问题排查。11月5日至11月20日在全系统基层党组织中围绕2022年以来,基层党建基础工作中存在的七个方面问题开展了党建基础工作突出问题排查。通过排查,各基层党组织做了一次彻底地政治体检,规范了党建基础工作,上报党建基础工作检视整改工作报告18份。三是加强学习培训。11月30日,开展第15期市场监管大讲堂,邀请市委党校老师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学习贯彻基层党建条例、五星支部创建等方面详细讲解了党务基础知识,对提高全系统党务干部党建水平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四是开展党建基础工作督导检查。11月中旬分别对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座谈、查看资料等方式,了解各基层党组织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十六)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
29.缺职干部配备不及时。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启动干部调整,优化干部梯次。经市委组织部批准,按照市局党组安排,对市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进行了科级干部推荐考察。经党组会研究已进入公示阶段,调整备案完成后,将极大优化市场监管系统干部队伍梯次结构,补齐补强机关及所属单位班子、市场监管所、执法队干部队伍。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完善规章制度。在2024年第44次党组会上专题学习《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强调干部选任程序及回避制度落实等要求。修订并印发《中共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制度》,以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议事程序,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
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通过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引导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持续推进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强化成果巩固,防止问题反弹
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定期复查,建立长效跟踪机制,通过不定期抽检、专项检查等方式,查看各项整改措施是否持续有效落实,确保问题不出现反弹回潮。同时,将整改过程中的有效做法和机制进行总结提炼,融入到日常工作制度当中,使其常态化、制度化,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真正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坚实保障。
(三)深化整改成效,提升监管效能
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梳理市场监管工作流程和机制存在的薄弱环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将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促发展,以发展检验整改成效,持之以恒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不断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市场监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向市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4-3135029;电子邮箱xcsjjgdw@163.com
中共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