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命名新一届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决定》(豫文〔2023〕50号),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蝉联“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紧紧围绕“让文明成为一种习惯,让文明成为一种风尚”理念,在夯实基础、健全制度、创新理念上精准发力,在抓规范、促提升、做表率上下狠功夫,不断提高全员素质,增强文明意识,全局各项工作协调并进、出色出彩,形成了文明、和谐、进取、创新的良好氛围。此次蝉联“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不仅是对许昌市市场监管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全局整体工作的鞭策和鼓励。
站在新起点上,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凝心聚力,振奋精神,向着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进文明创建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不懈把文明创建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不断推动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