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维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多元化商标纠纷解决机制,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河南省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商标侵权赔偿纠纷行政调解工作。
此次行政调解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事实为依据,坚持平等自愿原则,通过说服、劝导、协商等非强制性方法,旨在促进商标侵权赔偿纠纷双方合法、妥善、快速地化解矛盾,达成协议。
调解工作遵循合法正当、自愿平等、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原则,确保调解过程公开透明,调解结果合法合规。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理商标侵权赔偿纠纷时,将严格审查案件条件,确保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推动纠纷妥善解决。
商标侵权赔偿纠纷行政调解工作的全面启动,标志着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商标保护领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下一步工作中,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完善纠纷调解机制,发挥行政调解作用,着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