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确定2024年度许昌市商标品牌指导站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9-1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商标品牌指导站管理办法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过各单位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市局审核并公示等程序,确定许昌市消费品批发和零售业商会鄢陵县包装饮用水协会等2家单位为2024年度许昌市商标品牌指导站。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要充分认识开展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的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资源投入,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指导和督促商标品牌指导站制定工作规程和业务规范,提升商标品牌服务效能。各指导站应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服务于企业,服务于产业,服务于基层,充分发挥公益窗口作用联络平台作用,推广普及商标品牌知识,提供高质量业务指导。

附件:2024年度许昌市商标品牌指导站名单

 

 

                                   2024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