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商标品牌指导站管理办法》《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的通知》要求,经相关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审核推荐,市市场监管局择优确定,现将2023年许昌市商标品牌指导站拟确定名单公示如下:
一、许昌市商标品牌指导站拟确定名单
禹州药用植物炮制技术推广协会商标品牌指导站
长葛市蜂业协会商标品牌指导站
长葛建筑机械行业商会商标品牌指导站
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商标品牌指导站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
三、受理方式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须同时提供书面材料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及电子邮箱。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异议受理单位: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许昌市龙兴路八龙路交叉口,邮编461000),电话:0374-2977078,邮箱:xczscqcjk@163.com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