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许昌市关于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规定和做法开展自查清理工作的总结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10-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关于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的规定和做法的工作总结

 

按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开展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豫市监202239号)要求,许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作出了批示,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排查清理。根据文件要求和领导批示精神,市市场监管局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积极组织开展了许昌市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召开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进会

8月9日下午,许昌市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进会。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闫志方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高洪涛,各县(市、区)及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开展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全市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规定和做法进行了大动员要求各县(市、区)和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省工作要求,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畅通经济循环、激发市场活力、繁荣市场经济,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服务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推进全经济高质量发展。并特别要求各地各单位,严把时间节点,按时上报材料至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发改委。

二、加强学习,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培训

为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及时做好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提高各成员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8月11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培训。培训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反垄断科负责人向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同志详细讲解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与《反垄断法》的关系以及国家市场监管局2022年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案例。参训人员学习情绪高涨,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培训会上还进一步要求,各单位要理清此次清理活动的清理范围、清理主体和清理重点明确了文件要求的清理范围为202271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包括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坚持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和分级清理的原则,全面主动推动工作开展。培训会结束,按照“每个成员单位每个科室一套”的原则向各单位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宣传和培训读本共计800册,指导其应用于此次清理活动和今后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三、统筹安排,联合印发清理通知

根据省文件精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印发《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开展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许市监〔2022〕34号),进一步明确了清理范围、清理主体和清理重点,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次清理列入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清理范围,把握时间节点,做到应清尽清、应废尽废。

四、积极协调,确保清理工作有序推进

市市场监管局主动与新列入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的相关成员单位进行沟通,询问推进工作难点疑点,督促其落实清理工作相关要求。此外,还结合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省辖市开展的第三方评估工作,对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等有关单位进行现场指导,以确保此次清理工作顺利推进

经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认真自查,许昌市共梳理出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现行有效政策措施449,其中发现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其他政策措施4件,拟废止4件。下一步,许昌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继续跟踪做好相关政策措施的废止工作,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竞争,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许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