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4日,许昌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根据市局督查督办函有关涉嫌违法违规线索,联合许昌市公安局对许昌市魏都区某肉制品坊及其下游连锁经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当事人生产加工的20余批次牛羊肉制品进行抽样检测。检验结果显示,当事人生产销售的羔羊肉卷检出鸭源性成分。2025年3月12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检测报告》,并于当天对该案件立案调查。
经检验检测,当事人及其下游销售连锁经营店(共5个现场)加工销售的羔羊肉卷(生产日期分别为:2025.2.20、2025.2.23、2025.2.24)和无标签的羔羊肉卷,检出鸭源性成分的羔羊肉卷计315kg,货值金额23940元。当事人购进“德宏@精选鸭肉板、德宏@精选(鸭)肉卷(调理)”,加工刨卷后以牛羊肉卷名义销往市区餐饮店,货值金额70940元。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年销售羔羊肉卷、雪花肥牛两种肉制品达100余万元,且当事人加工刨卷的掺羊脂肪、牛脂肪的鸭肉销往我市80余家餐饮店,销售记录显示金额达30余万元。
2025年3月5日,许昌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再次统一行动,对从当事人处购进掺杂掺假牛羊肉卷较多的14家餐饮店进行立案,案件正进一步调查中。
该案涉嫌构成犯罪,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