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日,长葛市市场监管局对位于后河镇某加油站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使用未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燃油加油机主板2个,没收无线接收、发射天线1套,罚没款14.08万元。
2023年11月27日,长葛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后河镇某加油站经营场所开展检查时,现场发现当事人涉嫌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使用未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8月24日通过上门服务的技术人员,对站内正在使用的燃油加油机(型号:SK52GF222K,出厂编号:51270022B005,生产厂家:郑州三金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加装了能控制流量误差的设备,加装后未进行计量鉴定。止查获之日,当事人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使用未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从事成品油购销经营活动的经营额共计140812.58元。
当事人违反了《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项的规定,构成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和使用未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的行为,长葛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