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0日,许昌市建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餐饮店执法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发现顾客在点餐过程中,该店经营者劝说顾客菜品不够食用,要求继续点餐,顾客用餐后剩余大量菜肴,被该单位经营者倒掉,造成食品浪费。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给予警告。3月16日,许昌市建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现场责改结果复查,发现当事人仍然存在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情形,导致顾客就餐结束后,又剩余大量菜肴被倒掉。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51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