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汽车变速器问题不断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10-0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案情简介:消费者王先生2019年12月在禹州市4S店购买了一辆SUV汽车,价格11万元,行驶一万公里后发现变速出现问题,连续更换两次变速器后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多次找商家协商无果,无奈,王先生2021年8月6日到禹州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帮助

 

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二)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等相关法律规定,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商家退还王先生购车款11万元,王先生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所以,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良好消费环境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