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料发生霉变竟然不退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9-0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案情简介:2021年8月3日,消费者徐先生在禹州市某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批花生草料用来喂养牛羊,回家打开包装以后发现有大量霉变,多次找商家协商退款未果,无奈,投诉到河南省禹州市消费者协会要求帮助维权。

 

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的规定,经调解,商家退还3262元货款并赔礼道歉。

 

案例评析:经营者应恪守职业道德、诚信经营,全面履行法定义务。店大欺客不是可取之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