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21年9月30日,消费者刘先生称在某4S店购买的汽车,随后参与官网一个返现活动,递交资料通过返还2000元,网页显示诉求人已通过,但商家迟迟不给钱,遂向市场监管部门求助。
【处理依据及结果】接诉后,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查,系4S店失误将做为医生的投诉人当成二级以下的医院的职工进行申报,造成投诉人不能领取厂家的2000元现金。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4S店最终承认了自己的失误,并对投诉人进行了赔付,投诉人非常满意,同时对工作人员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案件评析】4S店因失误造成消费者受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因此,我局对该4S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4S店认识到了错误,及时对投诉人进行了赔付,及时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