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期内拖拉机维修为啥不免费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9-0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基本案情2018年8月17日,消费者杨某到市工商局投诉称其于2017年8月12日在某农机公司购买拖拉机1台,农机公司出具有保修卡,承诺保修期为12个月。2018年5月31日,该拖拉机发动机出现故障不能启动。农机公司派人维修时要求杨某承担修理工时费用200元。杨某认为车辆还在“三包”期,拒绝承担修理工时费用。

处理依据和结果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东方红250P轮式拖拉机的三包期的《情况说明》及《东方红拖拉机SG三包有效期规定》,执法人员认定该拖拉机尚在三包期内,当事人应当提供三包服务。当事人以“近两年,农机销售情况不好,公司处于亏损状态,公司请人去修理,需要给人家支付费用”为借口,向消费者索要维修费用无果后,拒绝提供三包服务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工商局责令该公司依法履行三包义务,对车辆进行免费维修,同时对该公司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要求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经营者应恪守职业道德、诚信经营,依法全面履行经营者应尽的义务。监管部门也必须对于经营者的不守法、不诚信行为加大惩戒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