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消费者在某鞋业量贩购买一款凉鞋,价格169元,商家承诺终身免费维修。但凉鞋出现问题时,商家却不履行维修承诺,消费者遂投诉至某市12315指挥中心。
处理依据和结果:经工商执法人员调查:消费者购买的皮质凉鞋鞋底有问题,已超出了皮鞋的三包期,但商家在其购鞋时承诺终身免费维修,在纠纷发生时却不能履行约定、承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调解,商家免费为程先生维修凉鞋。
案件评析:本案的焦点在于商家的“三包”承诺与“三包”规定冲突时如何履行的问题。消费者购买商品,即与经营者形成了合同关系。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消法》第十六条也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案中,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承诺对该商品予以“终身免费维修”,应当视为合同中对相关事项的约定,且该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应当全面履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