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18年3月12日,消费者韩女士电话投诉称,某通讯公司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通了30元流量包,并且这种现象在自己手机上已发生了两次,多次与该通讯公司协商无果。
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和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之规定,经调解,该通讯公司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返还费用300元。
点评:通讯公司依靠技术上的主导地位随意为消费者开通流量包等消费项目 ,无视消费者的正当诉求,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