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17年9月9日,消费者赖先生投诉说,他在酒店办理了一张1000元的VIP充值卡,消费了171元,卡内还有829元,因为工作原因要离开长葛,就希望把卡退掉,结果酒店给出的答复是无法退款,并且态度蛮横。购卡时酒店工作人员并未告知卡不能退。
处理依据和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的规定,经调解,酒店退还消费者剩余款项,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件评析:一张小小的VIP卡折射出了经营者法制观念的缺失,经营理念的陈旧。企业做大做强的根本要求是经营者要真正把消费者尊为贵宾、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