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为了图方便,不少老年人将目光投向了代步车,市场上这样的电动代步车越来越多,基本上都是加了一个塑料壳的电动四轮车。
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曾对几款国内大品牌的老人代步车做了安全性碰撞试验。试验结果让人心惊,某牌子的代步车在碰撞过程中座椅与车身脱离,假人直接撞击方向盘和风挡,而且前排内饰破裂产生大量碎片,可能导致乘车人员大失血。试验的碰撞速度只设定为每小时32公里,低于大部分代步车在现实中的行驶速度。碰撞也只测试了代步车行驶中正面撞击前方壁障的情况,没有考虑在城市交通中与速度更快、质量更重的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的情况。换句话说,如果代步车在实际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可能比碰撞测试还要“大出血”。
早在2013年,中消协就曾发布消费警示《老年代步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建议查处遏制老年代步车。但是近年来,代步车不仅没有退出市场,使用地区、人群、数量反而不断扩大,给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严格来讲,老年代步车不能上路,不能载人。因为许多老年代步车的时速早已达到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时速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虽然不少老年人仍认为自己的代步车属于非机动电动车,但其实达到这一标准即算作机动车。要按照机动车算,驾驶老年代步车的老年人大多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车辆也没有行驶证照,所以根本就不能在道路上行驶。
不少子女购买代步车送给老人“尽孝心”,事实上市场上有的代步车价格已赶超微型汽车,但在安全防护措施、质量标准等方面非常落后,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老年人身体情况不如年轻人,反应较慢,很难应对道路上的突发状况,更易受伤,这看似孝顺的举动实则把父母置于危险境地。而且消费者在驾驶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不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有鉴于此,市消协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警惕虚假宣传忽悠。某些老年代步车经营者为了提高销量,在宣传过程中声称“可以上公共道路,无需挂牌,无需驾照”等夸大之词,消费者切勿轻信购买。
二是确保质量安全。一些生产厂家为使利润最大化,用质次价低的零部件充当合格零件进行组装,没有专业的生产线和安全检验机制,只是由普通工人通过简易生产工具进行生产,随意拼装,安全系数极低,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
三是提高安全意识,做到“四不”。消费者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
四是“亡羊补牢,规避安全隐患”。对于已经购买使用代步车出行的消费者,为确保安全,请依法依规行驶,严格将速度控制在10公里/小时以下的低时速;不要进入机动车道、车流量大的街道。同时,提早预防避免与机动车、其他非机动车及行人抢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