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消费提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12-2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19年春节将至,又迎来消费高峰。为减少消费纠纷,继续发扬勤俭节约的中华传统美德,让广大消费者过一个快乐、祥和的传统佳节,许昌市消费者协会根据近两年春节期间受理的相关投诉情况,发布2019年春节消费提示。

一、理性对待商家打折促销  

春节促销季,商家会向消费者推送优惠券、折扣券、赠券、赠品等,但在使用中却设置使用范围和期限等许多附加限制条件,如有的赠券只能购买商家指定的滞销品、临期商品或购满规定金额方能使用,有的商品标注价格优惠,但实则没有优惠甚至高出同类产品价格。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诸多诱惑时,应保持理性,按需消费,货比三家,谨防虚假打折。避免因贪图优惠而盲目购物,或掉入“循环购物”“明降暗涨”“先涨后降”等商家精心设置的陷阱。消费者参加购物抽奖活动所获赠品、购物折扣券要仔细辨别,警惕“赠品不三包”“打折商品,一经售出概不予退换”等常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象。

二、办理预付卡需谨慎

  春节是餐饮、美容美发、健身娱乐、洗车洗衣等服务行业办理预付卡或续卡促销高峰期,此时消费者要审慎了解商家的资信情况,注意充值金额不宜过大,对相关服务内容进行书面确认,最好与商家签订协议开好发票并与刷卡单等凭证一并保存。每次消费后要向经营者索取相关凭证,提防不法经营者卷款跑路后消费者手中缺少维权证据。

三、预定年夜饭需用心

  “霸王条款”已成为近年年夜饭绕不开的典型侵权现象。因此,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要尽量选择自己熟悉、口碑良好、诚信经营、安全可靠的餐厅。年夜饭一般为固定套餐,最好实地挑选菜品,不要被花哨的菜名迷惑,尽量弄清每道菜的名称、内容、规格、价格等。年夜饭有哪些具体的收费项目也要一清二楚,如:可否自带酒水、有无最低消费、有无开瓶费、包间费、以及订金、违约责任等事项,避免因电话预定或考虑不周,导致后期维权证据不足而产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四、出门旅行要注意

  通过旅行社春节出游的消费者,尽量选择有合法资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旅行社。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提防低价旅游高价兜售保健品或全程购物游或暗含种种额外收费项目。要到旅行社营业场所签订旅游合同,对行程安排、酒店标准、购物次数、收费项目、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旅行中对导游推荐的药材、金银玉器等,要谨慎购买,并留好购物凭证。

  五、挑选家政要当心

  春节临近,消费者雇请家政保洁需求增加,家政公司也推出“办卡有礼”“团购大促”等各种优惠活动,有的消费者在办理家政公司的优惠会员卡后发现人去楼空,有的事后才被告知预付卡有“春节前不能使用”“节假日除外”等限制使用条件,有的家政公司以业务繁忙为由迟迟不安排人员上门服务,有的“定时优惠卡”家政人员故意拖延时间等,有的事后发现卫生打扫得不干净彻底甚至家中财物失窃。为此,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家政服务时,要选择相对有实力、用工制度健全的正规企业;认真阅读服务条款或者合同,尽可能将条款细化;不要轻易向家政服务公司交纳“定金”“押金”之类的费用或办理金额较大的预付卡,最好按次付费;预约尽量错开高峰期;网上团购“定时优惠卡”也要跟商家作事先沟通;不要让家政服务人员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单独或从事高空危险作业,以免承担不必要的财产和人身损失;接受完服务后,要当场检查清扫结果,避免事后纠纷;不要与家政服务人员“私约”,避免出现问题后难以维权。

六、避免奢侈浪费 文明过节

  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春节期间,要逐渐养成合理消费的习惯,坚持量入而出,不攀比奢侈,不盲目开支,把中央有关规定和纪律自觉落实到生活中去,自觉避免奢侈浪费行为,文明过节。

新年即将来临,希望广大消费者在欢乐、祥和、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度过一个有品质的春节。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养成索要并保存发票的良好习惯,当与商家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请及时致电12315或向各级消协组织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