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市场主体监管,维护春节期间市场秩序,确保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市工商局采取四项措施,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查处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依法规范校园周边地区经营秩序。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各类经营主体资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文化市场的管理,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电子游戏室、音像制品及书刊经营部(点)等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工作。
二是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对象整治力度。以旅游景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农村集市、城中村的商品集散地、集中交易区及火车站、汽车站等场所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扰乱市场交易秩序的行为,切实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
三是积极引导办理营业执照。对符合发照条件的,积极引导无照经营者纠正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办理营业执照,促进经营者从无照违法经营向持照合法经营转换。对不符合发照法定条件的,加强教育引导,责令其关门停业;对不听劝阻拒不整改、继续进行无证无照经营的,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坚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四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对于应当依法取得而未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工商部门查处外,严格依照《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 6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57号)规定,依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及时书面抄告相关部门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