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工商局开展“回头看”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3-11-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及省、市“两会”和重要节日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向好,许昌市工商局立足职能,在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排查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回头看”活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61余人次,出动车辆95台次,检查网吧、非煤矿山等各类市场主体612余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6份,督促办理营业执照5户,取缔无照经营户3家。
    一是确定范围,突出重点,认真排查安全隐患。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在拉网排查、全面覆盖的同时,把涉及安全生产的无照经营行为确定为查处打击的重点,对辖区内易燃易爆、非煤矿山、校园周边等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经营场所等重点领域进行督促检查,对未办理前置审批许可或行政许可证失效的,一律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坚决取缔无照经营,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结合我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及时掌握高危企业有关许可证件的有效期限,明确目标,跟踪管理。
    二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引导经营者自查自纠。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向娱乐场所等经营户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和事故应急处置办法,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引导其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引导其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是部门协调,信息互通,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各部门执法资源,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同时,落实信息抄告制度,对发现的涉及前置审批的无照经营行为,及时向无照经营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按照“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向该无照经营行为涉及到的前置许可的行政审批部门送达抄告信息,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力促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向好。
    我局在对各类市场主体安全生产情况“回头看”的同时做好了机关内部安全情况“回头看”。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值班、保卫、消防等管理,对办公场所的电、水、消防设施等安全设施进行再次规范和排查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财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