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品质消费行》综合阳光执法活动项目询价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6-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品质消费行》综合阳光执法活动

2、采购人: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项目主要内容:以打造品质消费标杆之城为目标,立足市场监管一线,以“展成果、树标杆、强执法、曝违法”为主线,全景记录我市强化市场监管、营造优质放心消费环境工作,通过定期开展《品质消费行》综合阳光执法活动,提高消费活力,公开执法过程,曝光问题线索,强化社会监督,营造“质量有保障,权益有保护”的诚信安全消费环境,2026年拟开展36期。

5、预算金额:36万元

6、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底

7、服务地点:许昌市

8、服务标准:每期以直播或录播方式,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市场监管公众号平台播出活动视频,视频二次剪辑精编制作后,以短视频、图文报道、文字稿件等多形式多渠道分发,好的题材向国家级、省级媒体推送,要求全年新闻信息被国家级媒体或报刊采用条数不低于5条、省级媒体或报刊采用条数不低于10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可不提供,只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或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银行现金流量表、企业年度资产增益表或第三方出具的企业年度报告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的信用结果记录打印件。

(二)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等: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7118时前将有关资质证件及相关材料(密封件)送至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人:蒋红伦

  话:0374-2626220

四、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