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8日-5月19日,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线索,联合许昌市公安局依法在许昌市建安区花都大道果品仓储院内对车牌号豫A8922T司机姓名孔向东运输的共计744箱冷冻牛肉进行检查。经查上述物品运输司机不能提供供货方、收货方相关资质、发货方物品清单、检验检疫等证明材料,产品箱体标签标示的生产商厂名厂址涉嫌假冒,上述物品无货主随行,运输司机提供不出货主的有效信息,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请上述被扣押物品权利人持以下材料:1、生产企业加盖原章的资质复印件、涉案物品加盖原章的发货清单、涉案物品的检验检疫报告原件;2、涉案物品货主支付费用相关证明材料,权利人身份证及加盖原章的资质复印件,市场监管部门开具的扣押通知书、限期提供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原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进行认领和接受调查处理。由于该货物属于冷冻食品且不宜长期保存,如本公告期满30日内无权利人认领和接受调查处理,本局将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八十二条第五项和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置,且不免除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74-2337909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