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襄城县琛轩饮品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注销手续。经审查,襄城县琛轩饮品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注销规定,同意注销。现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予以公告(注销企业名单见附表)。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4日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