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选聘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技术调查官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9-2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做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根据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工作规则(试行)》(附件1),现公开选聘专利纠纷行政裁决技术调查官,同时建立和完善市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技术调查官名录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行业协会、以及其他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相关机构的专业人员。

二、选聘要求

(一)能力素质要求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责任心强,公道正派;

2.身体健康,能够独立履行工作职能;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五年以上机械、化工、光学、材料、电子信息、计算机、医药、生物等技术领域生产、设计、研发、教学或专利撰写、审查工作经验。对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的可优先考虑。

(二)不得担任技术调查官的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解除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适宜担任技术调查官的情形。

三、工作职能

技术调查官根据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人员的指派,负责对案件涉及的技术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出具技术调查意见以及提供其他必要技术协助。技术调查官以兼职形式参与案件相关工作,属于行政裁决辅助人员,对案件合议结果不具有表决权。

四、申报程序

报名人员填写《许昌市知识产权技术专家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所在单位推荐盖章。将申请表盖章扫描件和报名人员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其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于2023年1031日前发指定邮箱。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1: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附件2:许昌市知识产权技术专家报名表

 

 

 

  人:赵若涵   赵阳      

联系电话:0374-2977066

电子邮箱:xcjbhk@163.com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