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上半年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总局第18号令)规定,近期,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发制品、工艺及日用陶瓷、水泥、食品用塑料包装物、复肥、电线电缆、园林陶、墙材、塑料管材及管件、不锈钢水槽、汽柴油、电缆桥架、陶瓷酒瓶、卫生及建筑陶瓷、机械产品(食品、粮食、建筑、农业、包装)、煤等16种产品市级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样检验了314家次企业生产销售的403批次产品,发现2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2021年上半年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统计表(按产品)
2.2021年上半年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符合标准企业信息公告统计表
3.2021年上半年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符合企业信息公告统计表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