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现代男科医院:
本局于2020年2月21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许市监魏工商处【2020】11号),由于无法直接送达,本局于2020年2月25日,将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外网、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魏都区分局行政窗口公告送达,至2020年4月27日该处罚决定书公告期间已满60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自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没有履行。现依法于2020年8月5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魏都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许市监魏催【2020】001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娄晓 高天辉 联系电话:0374——3311976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魏都区分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