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企业,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履行公示义务、更正其公示的信息、依法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二、申请途径
途径一:网上申请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
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ha.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用“企业联络员”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陆。
第二步:下载模板
登陆后在【经营异常】->【经营异常移出申请】界面中,右侧点击“”按钮下载模板。模板文件中包括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和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
第三步:准备纸质材料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需要的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原件照片;
2.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需法人签字,参照第一步中的模板);
3.企业法人指定办理移出异常名录委托人的任职文件(需加盖公章);
4.企业法人指定办理移出异常名录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5.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关于被列入异常名录的情况说明(被列入原因、申请理由、对被列入异常名录的认识);
7.补报年度报告并已公示的补报截图(加盖公章);
8.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参照第一步中的模板);
9.年度审计报告书(被列入年度);
10.场地证明(房屋租赁协议,需显示出租方的公章或身份证证件);
第四步:生成电子材料并打包上传
在系统中选择指定的异常信息,填写移出原因,将第三步中准备的材料拍照或其他方式生成电子材料,打包为zip格式文件,上传申请资料。
第五步:保存申请信息
在系统中点击“”即可。
途径二:邮寄申请
市场主体通过邮递方式将申请材料寄送到许昌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邮寄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龙兴路创业中心B座628室信用监管科,联系电话:0374-2977037。
途径三:邮箱申请
市场主体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申请材料并提出移出异常名录申请。邮箱:xcgswzk@163.com。
附件: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doc
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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