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市场监管服务环境,提升辖区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率,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明确执法依据、执法职权,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依据公开、持证上岗、廉政执法,做到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建立并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加强执法监管。
二、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综合运用办事手册、宣传媒体、手机短信、电话查询等多种方式和渠道进行全方位的政务公开,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以及服务事项、服务承诺、收费依据、办事时限、责任追究等向全社会公布。
三、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行政许可实行“一次性告知”,印制发放办事指南,对企业到窗口提交登记申请、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1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对符合条件的简易注销申请、资料齐全的3个工作日办结。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关注的、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全年开展专项整治5次以上。
四、强化信用监管,积极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工作。强化信用制度建设和实施,推进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全面落实“双公示”制度,完善本单位“双公示”事项目录清单,在“双公示”事项产生的7个工作日内上传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系统和许昌信息网,做到“全覆盖、零遗漏”。内部建立完善“双公示”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完善守法诚信褒扬和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五、深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局作为营商环境中企业开办和企业注销改革的牵头单位,积极主动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加强同公安、税务、政务中心等部门的衔接、协商、配合,共同解决办照、刻章、完税过程中出现的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优化部门协作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顺利实现企业开办1日办结目标,同时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化,使企业生的轻松退的便利。
六、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规定的相关要求,厉行节约,反对“四风”,加强对财务管理、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的监督。严查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对工作敷衍应付、不负责任、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行为和服务群众生冷硬推、吃拿卡要、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的干部,坚决问责,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