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存善堂大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依法予以注销,同时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撤销企业名单见附表)。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