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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推行公益清算机制 破解“僵尸企业”退出难题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12-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营业执照被吊销是否就等于企业注销了?并非如此。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渠道,今年以来,我市针对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探索推行吊销未注销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有效解决部分吊销未注销的“僵尸企业”退出难题。目前,我市已确定首批20家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进行公益清算强制注销。

被吊销营业执照而又没有办理注销登记的“僵尸企业”,不仅长期占用数据资源、名称资源,还会影响市场活力。对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吊销未注销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公益强制清算退出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公益清算强制退出适用对象、申请程序、材料规范以及公益清算审理程序和办理注销登记流程。

针对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市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备选库,根据需求向同级人民法院提供备选企业名单,人民法院根据名单对相关企业财产及债权债务情况进行核查后,确定进行公益清算企业并由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清算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将指定清算组进行公益清算并及时发布清算公告,清算终结后,清算组凭人民法院相关裁定文件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清算组可免费发布企业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和清算公告,对于营业执照遗失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作废声明的,企业注销登记前可不再补领营业执照。经清算组初步核实,债务人无资产可供清算的,清算组无需刻制印章及开设银行账户;需要盖章的,可由清算组所在机构代章。注销满1年的企业名称可依法被其他经营主体申请使用,有效畅通企业退出渠道,降低企业退出成本。

截至目前,我市已经确定首批20家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进行公益清算强制注销,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入高效推动吊销未注销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改革,促进全市经营主体“新陈代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 许昌日报 》( 2024年12月11日 第 02 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