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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打造诚信优质消费环境实施方案》出台 围绕诚信消费 打造消费“强磁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8-2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了鼓励商户诚信经营,维护市民消费权益。近日,我市出台《许昌市打造诚信优质消费环境实施方案》,以商品供给更加优质充裕、商业服务维度不断拓展、诚信兴商氛围更加浓厚、公众满意程度不断提升为主线,带动全市商业服务质量整体提升,打造诚信优质消费环境。

开展放心消费行动

8月17日中午,市区劳动路胖东来超市蔬菜区人流不断,胖东来自制豆芽以传统工艺加工制作,不添加防腐剂,深受消费者喜爱,有机蔬菜区显示屏播放着有机蔬菜种植、成长过程。胖东来带头践行首问负责制和赔偿先付制度,始终如一践行“不满意就退货”承诺,为全市经营场所树立了标杆。

在胖东来的带动下,居然之家设立“一个月无理由退货”制度,正通汽贸承诺“小纠纷不出店,大纠纷不出站”,这些制度与承诺不仅拉近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距离,更有利于提升消费维权的工作效能。

《许昌市打造诚信优质消费环境实施方案》提到,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指导经营主体,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场地场所、设施设备、环境秩序监管,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消费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商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或要求,确保提供的消费服务和售后服务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原则,结合本行业特点,研究制定自律规约,印发《文明经营倡议书》,积极规范行业企业生产和经营行为,创建行业诚信服务品牌,引导本行业经营者依法竞争,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许昌市打造诚信优质消费环境实施方案》明确要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构建“承诺—监管—践诺”信用监管闭环,完善经营主体承诺及履行信息归集、共享、公示机制,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加大信用承诺应用推广力度,引导经营主体守信自律、诚信经营。

一直以来,我市坚持指导企业经营者承担首问责任,建立完善赔偿先付制度及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最大限度和解消费争议,有效提升了消费者满意率。

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过程中,聚焦消费领域,积极探索“信用+”应用场景,让守信经营主体获得“信用红利”;发挥市场开办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市场“消费维权服务站”影响力,进一步织密消费维权网络,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促使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擦亮特色消费名片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有了文化加持,旅游就有了内涵;有了旅游赋能,文化会更加生动。

近年来,许昌市不断发挥文旅资源优势,推动文旅文创融合高质量发展,全市文旅产品业态日益丰富,旅游形象塑造成效显著。

在文旅消费方面,《许昌市打造诚信优质消费环境实施方案》提到,将督促旅行社依法依规经营,不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不以不实宣传诱导游客;压实旅行社质量主体责任,在招揽、组织、接待各环节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与游客依法签订旅游合同,推动文旅企业提升旅游服务品质。

同时,我市积极挖掘培育“老字号”品牌,做好市级以上“老字号”评选认定工作,强化“老字号”宣传推介,提升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

《许昌晨报》(2024年08月20日 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