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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食安协同治理 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3-0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扎实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不断提升学校食品安全协同治理工作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压实学校主体、行业主管、综合监管、属地管理等各方责任,强化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校外供餐单位等企业主体责任,广泛汇聚师生家长、行业协会、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各方力量,积极构建学校食品安全协同治理新格局,日前,许昌市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协同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协同治理,要坚持共同缔造理念,坚持多责联动、协同发力,综合施策、长效治理,智慧管理、提升效能,社会监督、共治共享四项基本原则,并明确了8项工作措施:一是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二是加强学校食堂承包经营规范管理,三是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四是加强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五是推进学校食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六是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七是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八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

为推动工作扎实开展,意见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把学校食品安全作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中之重,定期研究部署、协调推进、检查督办,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不断提升学校食品安全协同治理工作水平。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各县(市、区)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组织、督查考核等工作,进一步推动学校食品安全各项监督管理措施落地见效。各级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等媒介,常态化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努力营造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