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化妆品经营单位行政指导暨规范化经营培训会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8-0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增强化妆品经营行业从业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引导化妆品经营者开展规范化经营建设,8月8日下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美发美容协会召开化妆品经营单位行政指导暨规范化经营培训会。许昌市辖区150余家美容、美发、美妆、美甲等“四美”机构和大型商超、酒店、宾馆、洗浴中心、批发市场等化妆品销售和使用单位负责人参加培训。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局长孔鹏通报了2023年上半年化全市妆品领域投诉举报情况,提醒告诫经营主体要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以激发消费活力为重点,多措并举、积极作为,着力提振消费信心,营造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更加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美发美容协会会长李永言向整个行业发出“安全用妆、共治共享”的倡议书,并代表行业作表态发言,将加强行业自律,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等社会各方面监督,树立行业典型,积极引导美发美容行业知法守法,切实维护公众消费安全,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秦锋对全市化妆品经营市场状况进行了全面分析,通报了“靓盾1号”“一号多用”整治行动情况,对化妆品经营单位提出三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升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筑牢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二要主动履责。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十要”“十不”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化妆品经营管理制度,防范安全风险。三要规范经营。全面开展经营行为自查自纠,着力提升经营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将以行业协会为桥梁纽带,推动形成更加完善的行业规范,督促指导大型商超、批发市场等化妆品经营集中单位开展法规宣贯和经营规范化建设,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构建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促进我市化妆品消费市场的繁荣发展。

会议还邀请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刘丽以“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与违法行为查处”为主题,开展集中培训和现场交流。参会经营单位现场签署了《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