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一头连着民生福祉。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支持许昌市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支持许昌市深化质量强市战略”“支持许昌市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等措施,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全力支持许昌市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
“省市场监管局出台的这些措施,既有宏观指导,又具体到重点工作。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服务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和‘五个强市’建设,务实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深入实施质量强市和知识产权强市战略,以高效能市场监管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日前,许昌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亮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支持许昌深化质量强市战略、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指导许昌市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认证认可等手段,培育一批市场影响力强的产品、工程、服务知名品牌和知名企业。
日前,在最新公布的河南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中,许昌再次获得A级等次的佳绩,实现6连冠。
“近年来,许昌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围绕电力装备、汽车及零部件、电梯、卫生陶瓷、食品等重点产业,强力推进‘提质强企’技术帮扶,为企业提供质量管理、品牌培育、质量培训等服务,帮助企业实施质量攻关、质量改进,着力提升行业全链条质量水平,实现帮扶一批企业、提升一个行业的目标。”许昌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科长方双奇介绍。
《若干措施》明确提出,支持许昌市深化质量强市战略。支持许昌市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健全质量工作推进机制,开展质量促进立法研究,探索建立质量宏观管理指标体系。指导许昌市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总体发展水平。
支持许昌市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支持许昌市企业争创省长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支持许昌市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指导许昌市通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认证认可等手段,培育一批市场影响力较强的产品、工程、服务知名品牌和知名企业。
支持许昌市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许昌建设国家、省级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及科研项目。支持许昌市建设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陶瓷制品有害物质分析与评估)、国家(省)钻石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河南烟草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目前,许昌质量工作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全市拥有中国质量奖提名奖2家,省长质量奖5家,省长质量提名奖2家,中国驰名商标15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9个,河南省质量诚信企业95 家,市长质量奖17家,名优产品总产值超1000亿元,超百亿元企业达到7家,品牌数量与效益位居全省前列。”方双奇介绍。
支持许昌加快推进标准河南建设。支持许昌市持续推进国家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工作,支持国家、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优先落户许昌市,支持许昌市主导优势产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定。
近日,由许昌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与研究中心(国家发制品及护发用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主持起草的国家标准《发制品通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
该标准作为发制品行业的“纲领性”标准,总揽发制品质量安全要求,明确了检验方法,填补了国内外发制品通用技术规范方面的空白。
“目前,我市参与制订国际标准16项,主导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54项、行业标准246项,许昌对国家标准的参与度达到2%以上,对全省标准的贡献率近20%(每百项国家标准就有两项来自许昌,每百项国家标准许昌对全省的贡献率近两成)。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42家,先后建成53个国家、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60个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立了由400余项标准组成的全国首套‘城市治理标准体系’,助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市场监管局标准技术管理科科长李晓峰对记者介绍说。
《若干措施》明确提出,支持许昌市加快推进标准河南建设。支持许昌市持续推进国家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工作,开展全区域、全行业、全社会的全域性标准化建设;支持国家、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优先落户许昌市,支持许昌市主导优势产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定;支持许昌市高新技术产业、智能制造、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化项目优先列入国家、省级示范试点项目;支持优势企业申报“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支持许昌市标准化人才培养,建设标准化专家库。
“今年,我们将强化标准体系建设。聚焦我市‘633’产业体系,瞄准产业发展‘新赛道’,加快相关标准制定修订步伐。争取培育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5个,制定地方标准10项。”李晓峰说。
支持许昌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体系。指导许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支持许昌探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
经济发展的根基在于经营主体,经济发展的动力也在于经营主体。
据了解,2022年,全市新增经营主体7万余户,总量达到42.56万户,同比增长21%。市场监管领域“开办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两项营商环境指标均排全省第3位。我市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服务19748户小微市场主体融资136.7亿元。强化涉企收费治理,建立产业园区涉企收费动态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水电气暖等重点领域违规收费治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若干措施》明确提出,支持许昌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指导许昌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支持许昌市探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
支持许昌市完善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体系。支持许昌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系点建设,探索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新路径;支持许昌市强化“小个专”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强力推进“小个专”党组织示范点、联系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整体推进“小个专”党组织引领“小个专”领域经济提质增效。
同时,支持许昌市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结合许昌市智慧城市建设规划,指导许昌市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指导许昌市推进物联网、图像识别、电子证照等先进技术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应用推广。
支持许昌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加大对许昌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支持许昌市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和示范点建设,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近日,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捷报频传。全市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强企梯次培育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达到15家,总数居全省第三位。其中,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实现了零的突破;省级知识产权领军、示范、优势企业达到36家,总数居全省第五位。同时,全市专利和商标数量呈现稳步增长态势。”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科长韩征介绍说。
《若干措施》明确提出,支持许昌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城市。加大对许昌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发展水平。
撑起“舌尖”保护伞,提升群众幸福感。《若干措施》提出,支持许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加强对许昌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健全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监管部门责任“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纵深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持续提升食品安全全链条治理能力。
同时,《若干措施》提出支持许昌市网络经济高质量发展,并在信息化建设、监管监测资源、执法协作、人才培训、专项经费支持等方面予以支持。
“我们将讲大局、勇争先、强基本、守底线,务实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强化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以高效能市场监管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周亮军表示。
(2023年4月13日《许昌日报》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