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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分析例会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8-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8月24日下午,许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分析研讨会,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跃峰,市局医疗器械科、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和全市一次性采样拭子、采样管、隔离衣的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局医疗器械科押晓红科长宣读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采样配套用拭子和样本保存管(含保存液)产品质量管理指南(试行)》《一次性使用采样器(非无菌)检查要点》和《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隔离衣相关问题的复函》等文件,针对文件中的新要求、新规范进行逐一讲解,对各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基础设施、规范流程等做出明确指示,要求各生产企业在过渡期12月底前务必按标准要求完成材料的变更和检验室的改建。明年1月份还不能完成变更的,将依法依规注销生产备案资质。各生产企业分别针对当前企业生产状况、基础设施、下一步计划等方面作了发言,纷纷表示一定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排查和整改工作。

杨跃峰副局长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夯实主体责任。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式严峻的背景下,各单位必须认识到医疗器械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地位,守底线、筑防线。二要关口前移,强化隐患排查。树立风险管控意识,加强生产环节监管,从源头把控各类医疗器械质量。三要及时变更,完善配套设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企业发展方向,对照标准规范基础设施和生产流程。四要加强监管,关注流通环节。加强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避免出现因经营使用不当造成的医疗器械使用效果无法保证情况。五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明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各生产企业要牢固树立守法守纪意识,各级监管部门对发现的线索要第一时间处置,对影响疫情防控、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依法从重查处,涉及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