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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医药行业协会向全市医药流通企业发出倡议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2-0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在当前疫情防控严峻的形势下,为做好疫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市民的需要,保障医药市场的稳定,许昌市医药行业协会向全市医药流通企业发出倡议:

1.做好防范,积极配合。营业期间做好企业员工防护工作,营业场所内外每天进行消毒。发挥能够较早发现公众中有购药需求的信息优势,对有发热咳嗽的人员信息及时掌握,并上报社区或者卫健部门 。建立疫情报告制度,特别是接待有武汉籍或者武汉返乡人员及时上报,如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病例,自行隔离。

2.遵纪守法,保障供应。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强化大局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积极组织急需防疫物资的货源调配,严把质量关。为广大群众提供放心合格的防控药品,保障防疫物资持续供应。

3.稳定市场,维护安宁。疫情期间稳定物价,不进行宣传促销活动。因疫情原因导致人力成本、上游供货价格浮动的,要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抗疫期间,明码标价,绝不哄抬物价,严禁囤积居奇,捂售惜售,搭售限售,确保更多顾客需求。提供科学防护指导,自觉维护社会秩序,不信谣传谣。保障流通秩序,维护社会安宁。

全市现有药品经营批发企业17家,现营业15家;连锁总部30家,现营业27家;药品零售企业1290家,营业1204家,未营业86家。部分企业采取远程办公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