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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药品企业执业药师“挂证”整治行为工作会议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4-0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3月27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局、直属各单位分管局长和监管股长、药品零售企业代表等400余人参会。

会议传达了省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会议精神,对我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管现状进行分析研判,重点对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顺应国家机构改革之后药品监管职责调整的需要,落实监管职责;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做好日常监管和GSP认证、跟踪检查的基础上,发挥好专项检查和“双随机”检查的作用;扎实做好清理执业药师“挂证”专项工作,要严格监督检查,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把关,不具备条件的,不得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对已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进行审查,对存在“挂证”行为的注册执业药师依法予以注销。药品零售企业要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企业是用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树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会议现场还向企业发放了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和规范处方药销售告知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