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GB34170-2017《商品煤质量 民用型煤》标准,确保空气质量达标,根据《许昌市2018年洁净型煤规范推广实施方案》的要求,近日,许昌市工商局委托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12月份流通领域销售的民用洁净型煤开展抽样检验工作。此次抽检共抽取长葛市、建安区、鄢陵县、禹州市、襄城县5个县(市)区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中心共计13个批次洁净型煤,目前正在检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