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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工商局对10月份流通领域民用洁净型煤质量开展抽检工作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11-0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严格落实GB34170-2017《商品煤质量 民用型煤》标准,确保空气质量达标。根据《许昌市2018年洁净型煤规范推广实施方案》的要求,许昌市工商局委托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10月份流通领域销售的民用洁净型煤开展抽样检验工作。此次抽检共抽取禹州市、襄城县、长葛市3地流通领域洁净型煤9个批次,目前正在检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