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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工商局采取六项举措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9-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许昌市工商局采取六项措施,扎实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一、认真研究,明确职责。此次专项行动,许昌市工商局相关业务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收集、疏理和研究,并函询公安、质监、工信委等职能部门和市道交委及省工商局,切实掌握在流通领域开展电动自行车治理和消费维权的新要求、新方法,掌握电动自行车的类型、结构、相关技术要求等,为专项治理提供执法依据和技术支撑,做到明确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范围、明确监管方式,确保流通领域电动车治理工作不越位不缺位。

二、精心部署,明确重点。为保证此次专项行动顺利进行,许昌市工商局结合工商职能,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划定时间阶段,突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六种违法行为:一是无照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等经营活动;二是电动自行车销售者没有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如实记录进货查验情况,没有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电动自行车认证证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三是销售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厂名、无厂址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认证证书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销售质量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四是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减速器等关键组件;五是电动车维修经营者等非法组装电动自行车对外销售;六是生产、组装、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强化宣传,明确政策。各级工商部门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宣传违法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及相关政策,教育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一是召开座谈会。市工商局召开了由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和消保股长的参加会议,听取了各单位电动车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疑虑,对电动车质量监管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政策解读。二是开展行政约谈。各县(市)、区工商局组织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销售、维修经营户,进行集中约谈提醒,告知其相关政策法规,督促其作出安全承诺,对照治理重点及六种违法行为,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销售的电动车进货渠道正规,产品合格,自觉消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印发宣传彩报。市工商局印发了《许昌市工商局违规销售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和《关于对“销售违规电动车自行车行为”的相关政策解读》宣传彩报3000份,要求在全市电动车经营户及维修经营门店内张贴,要求经营户采取下架、退货等措施,立即停止销售违规电动车,否则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四是制作宣传横幅。各县(市)、区工商局共制作电动车横幅335条,在市区主要街道、乡政府所在地及电动车市场进行悬挂。五是进行媒体宣传。各级工商部门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对电动自行车的认识,自觉抵制购买超标电动自行车。加大对消费者的警示教育,引导消费者提高安全意识,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四、认真排查,掌握底数。各县(市)、区工商局对全市电动车经营主体逐一上门核对,摸清电动车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建立完善经营者台帐,全面清理规范经营主体资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排查中,工商执法人员积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知识宣传工作,并提醒经营户,进货前查验生产企业的资质文件,进货车型的质量检测报告,无法提供生产资质和合格质量检测报告的车型不要进货、销售,督促指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落实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和报告制度,引导经营者合法规范经营。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电动自行车经营户740家,维修经营户154家,配件销售经营户45家。
    五、重拳出击,依法行政。各县(市)、区工商局在前期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重拳出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电动车的违法行为、打击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电动车、伪造或者冒用他人注册商标、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产品,伪造或者冒用认证证书等质量标志以及侵权仿冒的产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销售、维修经营者在销售、维修中非法为消费者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的行为。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工商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及维修主体2200余户次,抽检电动自行车14个批次,9个批次不合格,查处无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的经营户20家,立案8起,没收电动车18辆,有效规范了电动车市场的经营秩序。
    六、畅通渠道,受理投诉。各县(市)、区工商局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平台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有关电动车消费投诉举报和咨询,及时分流、处置和回复,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许昌市工商局将把电动车质量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持续强化监管,通过严格市场准入、强化行政指导、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抽检和案件查处力度等一系列工作举措,切实消除辖区电动车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