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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工商局副局长潘哲夫对魏都区电动车商品质量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8-1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8月10日,市工商局副局长潘哲夫同志在市局消保科副科长丁绍军、魏都分局副局长常曙光及工商所同志的陪同下,对魏都区近期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

潘哲夫副局长认真听取了魏都工商分局关于前期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在经营电动自行车店内现场查看了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进货手续等相关情况。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市场主体监管,落实电动自行车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二是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三是建立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督促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建立健全购销货台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四是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机制,落实电动自行车市场维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