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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工商局组织召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会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12-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推进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有序开展,12月28日上午,市工商局组织召开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会,经检支队、信用科、法制科及各县(市、区)局、分局主管局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企业信用监管科科长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作了整体介绍,包括开展清理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工商总局和省局相关文件规定,前期组织赴外地学习的先进经验,与国税、地税纳税情况进行数据比对情况,以及市局开展此项工作的相关安排。并指出,将369家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情况与国税、地税纳税情况进行反复比对后,最终确定了340家符合吊销条件的企业,要通过清理工作,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市局法规科科长详细介绍了清吊工作调查取证指导意见和相关流程。

随后,经检支队支队长高洪涛在讲话中指出,各县(市、区)局、分局、相关科室开展清吊工作时务必保持审慎思维,及时与市局法制科进行沟通,注重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注重办案程序合法性,把工作做透彻、做扎实。

最后,王耀明副局长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推进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是信用监管的重要工作,更是工商系统当前一项突出性工作,各县(市、区)局、分局、相关科室要着重把握三点要求:一是思想重视,扎实开展工作。根据前期与国税、地税数据反复对比后确定的340户拟清吊企业名单,严格按照相关法定程序,扎实开展清吊工作,保证工作实效。二是明确任务,把握时间节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局、分局做好任务认领,确保不重复、不漏项,要与本单位清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确保2018年6月底之前清吊到位。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局、分局要将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作为一项日常工作,长期抓、抓长期,注重在长效机制建立上下功夫,为年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为我市整体经济运行情况提供真实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