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许昌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1-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2年,许昌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认真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贯彻实施,推动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审查机制,提高了审查质量,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做法

(一)召开会议,印发文件,严格部署许昌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年初召开了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进会,印发《许昌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2022年工作要点》(许竞审联发〔2022〕2号),全面安排部署全市公平竞争审查主要工作。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做好全年工作的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各成员单位抓好工作落实,致力于完善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努力开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新局面。

(二)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体制机制,推进实现公平竞争深入开展。根据市政府和市直相关成员人事变动情况,印发发了《关于调整许昌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通知》(许竞审联发〔2022〕3号),进一步健全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了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单位为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成员。同时印发了《许昌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提高了议事决策效率和水平,规范了议事行为。为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根据省局要求,印发了《关于许昌市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的意见》(许竞审联发〔2022〕4号),“特定机构统一审”在许昌市各级政策制定机关全面推行。

(三)认真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开展自查清理工作。按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开展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豫市监〔2022〕39号)要求,许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作出了批示,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排查清理。根据文件要求和领导批示精神,许昌市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进会。组织开展了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培训。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印发《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开展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许市监〔2022〕34号),进一步明确了清理范围、清理主体和清理重点,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次清理列入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清理范围,把握时间节点,做到应清尽清、应废尽废。清理过程中,主动与新列入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的相关成员单位进行沟通,询问其推进工作难点疑点,督促其落实清理工作相关要求。此外,还结合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省辖市开展的第三方评估工作,对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等有关单位进行现场指导,以确保此次清理工作顺利推进。经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认真自查,许昌市共梳理出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现行有效政策措施449,其中发现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其他政策措施4件,拟废止4件。根据许昌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后期跟踪做好相关政策措施的废止工作了解,拟废止的4件文件已按照法定程序全部废止。

(四)在局门户网站开通“公平竞争审查”专题栏目。为强化反垄断监管,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提升全社会公平竞争意识,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发挥许昌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在门户网站开通“公平竞争审查”专题栏目。专栏旨在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提升公平竞争意识,为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同时,建立涉公平竞争审查问题公众反馈渠道,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向纵深发展。专栏将重点发布公平竞争审查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措施,广泛宣传公平竞争制度的意义、工作进展及成效。此项工作结合近期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主导印刷的《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宣传读本,按照“每个成员单位每个科室”一本的原则发放到位,将进一步提高各成员单位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视程度,提醒其出台涉企政策措施等严格按照“细则”要求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五)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落细。许昌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把提高审查的质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摆在了突出位置。2022年,我市继续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依法行政考核,细化考评细则,考评对象包括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联席会议26家成员单位。督促其认真履行审查职能、规范审查流程、提升审查质效,为防止政府过度和不当干预市场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组织对各县(市、区)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第三方评估。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许昌学院对各县(市、区)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第三方评估。评估活动结束,许昌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会召开评估成果成效分析会,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机关内部审查机制、审查责任分工、审查人员配备等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许昌市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的意见》(许竞审联发〔2022〕4号),全市各级政策制定机关基本上都建立起本机关具体业务机构初审、内部特定机构(一般为本机关法制机构)复审的公平竞争审查运行机制,“特定机构统一审”在各级政策制定机关全面推行。大部分单位能够做到审查人员配备到位,并严格按照要求,对照审查标准对其出台的涉企政策措施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也有少数成员单位人员配备存在兼职负责审查情况。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根据《关于对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和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豫竟审联办〔2022〕6号),许昌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县(市、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直成员单位下发了通知,要求其对2022年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自查,截止2022年11月15日前,许昌市共出台986件政策措施,经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343件,经审查调整整改的政策措施0件,符合例外规定的政策措施0件。

四、宣传培训情况

(一)组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培训。8月上旬,组织开展了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培训,向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同志详细讲解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与《反垄断法》的关系以及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案例,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宣传和培训读本共计800册。

(二)扎实开展2022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11月14日至18日,许昌市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围绕“统一大市场 公平竞未来”活动主题,举办公平竞争政策进机关、进大厅、进企业“三进”活动,扎实开展2022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11月15日,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亮军在《许昌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打造“三化”营商环境》,从“深化认识,把握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要意义”“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勇于担当,奋力开创建设统一大市场新局面”三个方面,深刻阐述了许昌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具体工作举措,取得的扎实成效,强调要在党的二十大指引下,继续统筹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升工作效能,为加快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和“五个强市”工作贡献市场监管力量。举办公平竞争政策进机关、进大厅、进企业“三进”活动。一是公平竞争政策进机关。在市行政机关集中办公场所展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等公平竞争宣传版面,向市直各部门发放《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宣传读本,引导政策制定机关认真履行公平竞争审查职能、规范审查流程、提升审查质效,防止过度和不当干预市场,保障市场要素、资源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二是公平竞争政策进大厅。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在该中心办事大厅展示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法律和政策实施进展,向办事群众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公平竞争理念深入人心。三是公平竞争政策进企业。在全市大型企业、商超电子显示屏展示公平竞争宣传标语,向企业发放《河南省经营者和行业协会反垄断合规指引》,引导各类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树立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提升公平竞争合规能力,打造诚信经营、守法自律、公平竞争的企业文化。市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也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梯广告、电子显示屏等渠道,通过开设专栏、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政策,有效扩大了政策知晓率、提升了社会参与度。活动周期间,共发放宣传折页2000余份、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实施细则读本1000余本。

    下一步,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践行初心使命,锐意改革创新,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及时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统一大市场、加快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