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某早餐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示案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4-2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3年3月27日,许昌市建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许昌市建安区某某早餐店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在醒目位置张贴反食品浪费标示,当日经批准立案调查。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处罚如下:1、责令改正;2、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