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口疫情不检验  依法被罚属自捡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10-2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疫情为借口,对小区内供业主使用的4部电梯脱检漏检,造成极大安全隐患。近日,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当事人某物业公司作出暂停使用电梯和罚款35000元的决定。并责成该公司对电梯进行安全检验。 

  

近期,许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其进行物业管理服务的小区中,一共安装了4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供小区业主使用,这4部电梯权属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国家对电梯的管理规定,4台电梯每年都应该由专业的维保公司进行质量维护,并填写维保记录。该物业公司的4部电梯在2021年5月份之前一直定期检验,5月份之后由于疫情原因这4部电梯都没有检验,处于脱保状态。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是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电梯运行安全关乎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作为本案中电梯主管部门的某物业公司本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但却以疫情为借口,对小区内供业主使用的4部电梯脱检漏检,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实属“自捡”

市场监管局查办此案,取得了“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执法效果,对于进一步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