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21年3月初,消费者贾女士到市消协投诉,说他通过第三方购物平台在许昌市东城区某网店定制了一款灰黑色假发,价值300元。贾女士收到假发后发现假发中掺杂有红色头发与订单不符,要求退货,网店推三阻四就是不退款。
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之规定,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经营者全额退款并赔礼道歉。
案例评析:该案例中,假发虽然是定制的,但是,经营者却没有按照双方的约定制作假发,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另外,网店发出的假发与订单不符,自然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之规定,为消费者退款理所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