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消费者协会提示:购买家电请留意“三包期”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10-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随着消费者对生活品质追求的不断提升,各种创新和细分的电器产品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然而面对市面上层出不穷的“黑科技”创新产品,消费者在选购时却常常无从下手,对于各平台的服务保障和权益认知更是存在盲区。许昌市消费者协会整理了电器消费中值得关注的两个“要点”,供广大消费者参考。

 

要点一:关注商品重要信息

 

在选购手机、电脑数码、家电等电器产品时,消费者需遵循理性消费原则,对产品性能、使用体验及自身需求等因素综合考量后,按需选购。尽量在自身能承受的价格范围内,选择标准严、口碑好、信誉高的家电产品。在选购时注重产品的材料品质、创新设计、造型工艺、使用功能、服务保障等重要信息。关于平台上的“保价服务”,消费者需要注意各渠道价保周期并不相同,应仔细甄别、阅读价保说明,尽量选择价保时间更长的产品和服务,以便在商品购买后出现降价的情况时,可以在较长时间内申请退差价。

 

要点二:关注“三包”规定

 

不少消费者在电器消费的售后环节,对商品质量与维修效率存在担忧,对此需要先了解法定的“三包”规定。“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三包”规定源于《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针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适用“三包”规定的商品,由《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规定,第一批实施三包的部分产品共18种:自行车、彩电、黑白电视、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随着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微型计算机、家用视听产品等4种产品加入,截至目前绝大部分家电产品被纳入“三包”范畴。由于不同产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同,故经营者的维修服务也会有所区别,但是根据《规定》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都是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7日内产品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8-15日内产品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要关注产品的“三包有效期”,家电因质量问题在“三包有效期”内发生故障的,消费者可以根据不同的时间段选择退货、换货或者维修,以上三种服务均由经营者承担一切费用,故消费者在“三包期以内”享有的维修服务都是属于免费服务。另外,如果购买商品未列入“三包”目录,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对此,消费者要注意留存消费凭证和与商家的沟通记录,当商家违反“三包”规定时,及时维权。